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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们

文章来源: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   发布时间:2017/12/11 15:16:36  

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,位于交通便利的泸州市阳区江阳南路30号。成立于1995年9月18日,当时取名为“顺兴律师事务所”,是泸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1997年5月,更名为“四川泸州五月花律师事务所”,1998年11月由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转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。1999年4月1日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,所名由“四川泸州五月花律师事务所”变更为“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”。

管委会主任刘先赋,法律硕士、律师,九三学社泸州市委副主委、四川省政协委员、泸州市政协常委,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,毕业于四川外语学院,获文学学士学位。

1992年底从事律师工作,1995年9月18日辞去工职,发起创办泸州合伙制“顺兴”律师事务所,任主任。

1997年5月所名变更为“四川泸州五月花律师事务所”;1998年11月30日,又将合伙制转为泸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;1999年4月1日,经省司法厅批准,所名变更为“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”。

2005年初获法学硕士学位,成为泸州律师界具有法学硕士学位的执业律师。

2005年7月22日请辞五月花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职,担任所律师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职。

所主任宣明,自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来,钻研法律业务知识,勤奋好学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,办理了数百件刑事、行政、民商及非诉讼法律事务,其中不乏在省、市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案件

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。由于工作,业绩突出,曾荣获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共青团泸州市委等9个单位授予的“2000年度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,2005年荣获“泸州市法律授助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,2006年,四川五月花律师所被命名为“四川省”青少年维权岗。2009年,被泸州市中院聘任为“司法廉洁监督员”;2010年,被聘任为“泸州市政府法律顾问”;2010年9月,被泸州市看守所聘任为“执法监督员”;2010年9月,被聘任为“泸州市2010年度产品质量社会义务监督员”。

所常务副主任曹华,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,自1996年起在我所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至今。分别在2008年泸州市首届律师辩论大赛、2009年泸州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、2010年泸州市律师辩论大赛上连续荣获三届“辩手奖”。在其执业工作中注重法学理论研究,发表理论性文章十余篇。继《中国古代刑法制度沿革刍议》、《做一个有理想的企业》等多篇文章在有关报刊发表后,又以《论〈医疗事故分级标准(试行)〉关于伤残等级对应标准规定的违法性及相关问题》这篇有高度的论文,连续在省级刊物《四川律师》2010年第2期和全国性刊物《医学与法学》2010第2卷第4期发表。该文探讨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的某种混乱局面并折射出《立法法》的缺位现象以及要消除这种危害就树立起“以人为本”“司法为民”的正确立法理念和思想。